原产地规则与加工贸易
原产地规则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规范,与加工贸易密切相关。原产地规则在进行国别贸易统计、实施最惠国待遇、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实行政府采购等贸易措施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世界各国的原产地规则不尽一致,贸易磨擦时有发生。为了统一国际贸易规范,减少贸易摩擦,197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在日本东京签署了《1973年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及D1.D2.D3三个附约。在以后的关贸总协定和WTO中,继续完善相关内容,最终签署了《原产地规则协议》。
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原产地工作并没有引起重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的对外贸易逐年增长,尤其是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原产地规则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
原产地规则在加工贸易中的意义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并在加工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同的原产地规则可以直接影响加工贸易的规模、产品料件构成等。因此,在开展加工贸易中了解和掌握原产地规则是十分必要的。
一、原产地与原产地规则
(一)原产地的概念
所谓原产地(ORIGIN)其原意是指来源或由来。货物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的最初来源地,即货物的产生、提取、采集、饲养、加工、制造地。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原产地,是指与生产地有关的某一货物的经济国籍。具体地讲,是加入国际贸易流通的该货物的来源地,即商品的产生地、生产地、制造地或产生实质性改变的加工地。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通常是以国家(地区)为界定范围的,即判定货物的原产地时指的是其原产于某一个国家(地区),而不是指原产于这个国家中具体的哪一个省、市、县或者城镇。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原产地具有“唯一性”,即任何货物无论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经历了几个国家,但根据原产地规则,其原产地只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不可能既是A国原产又是B国原产,否则将导致货物原产地判定的混乱,给国际贸易的统计、贸易政策的实施带来不便。
(二)原产地规则的概念
从狭义上来说,就一个国家而言,原产地规则(RULESOFORIGIN)是一国有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总和。
从广义上来说,就世界范围而言,原产地规则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为了确定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原产国家(或地区)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决定和行政措施。
原产地规则由一国政府及其主管原产地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和颁布,并根据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和对外贸易政策加以调整。
由于各个国家原产地规则的不尽一致,特别是在判定含进口成分货物原产地的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所以有时也会出现按不同国家的原产地判定标准判定同一货物,而得出其原产地不同的结论。这也正是世界贸易组织将制定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普遍适用的统一的原地产规则原因所在。
二、原产地规则在加工贸易中的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原产地做为货物的经济国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就一国而言,原产地规则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界定本国国际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从而使其具有一个确定的国籍,规范本国的原产地工作。
——保证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措施,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保护、带动和促进本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调整本国的产业结构。
由于原产地规则具有上述重要作用,所以,各国政府对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则都十分重视,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以做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工具。包括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等在内的原产地制度已日益成为一国对外经济贸易制度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就世界范围而言,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原产地规则协议的主要作用在于:
——协调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确定国际贸易项下货物原产地的标准,从而使国际贸易项下的进出口具有一个确切的、肯定的“国籍”,便于国际贸易统计。
——通过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可以预知的原产地规则的实施,用以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同时保障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能够迅速、有效和公正地解决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发生的涉及到货物原产地方面的贸易争端。